2014年6月20日 星期五

不擇手段,只以滿足消費者為先的萬貨之店--《什麼都能賣—貝佐斯如何締造亞馬遜傳奇》讀後小記

假如您是1999, 2000年左右就開始重度使用網路服務,或者根本就是網際網路產業的工作者,也許有時候不免會想到一件事「當年的網路先驅、巨擘們,而今安在哉?」

是啊,雅虎雖然在瀏覽頁次上還算是數一數二,但論起影響力已經無法與後起之秀Google、Facebook比擬。曾經是電子商務典範之一的eBay,如今也少被提起。微軟雖然併購了許多膾炙人口的網路服務,卻則始終不能轉型成一家具網路思維的公司。而問起現在使用者常用的網站或服務,大多是都是這幾年的產物,讓人不禁會疑惑,到底是怎麼了,為什麼他們無法延續過往的榮光,難道是因為網際網路這個產業格外的喜新厭舊?

不過有一家公司,從網際網路產業的萌芽期就開創,到現在仍然廣為使用者愛用,甚至已被公認為目前四家最具影響力的科技公司(其他三家分別是Apple, Google, Facebook)之一,這一家公司就是Amazon,亞馬遜網路書店(或者不應該再稱為網路書店了,雖然書仍是他們重要的銷售產品,也感覺已經叫習慣),一家你可以買到從實體到虛擬各種商品的「萬貨之店」。

亞馬遜之所以可以歷經屹立不搖且日漸壯大,由圖書的領域一路發展到無所不賣,甚至挑戰與超越不同領域的零售巨頭如邦諾書店、沃爾瑪、eBay…,在《什麼都能賣—貝佐斯如何締造亞馬遜傳奇》一書中,你會發現答案既困難,又簡單,就是—總是提供給顧客最好的,包括價格、服務、選擇。不論是已經存在的、尚未出現的需求,都設法予以滿足

從賣實體書、各種類別商品、提供交易平台(不惜與自己的商品競爭)、設置雲端伺服器服務(AWS)、進軍電子書(包括生產Kindle 硬體與建立生態圈),一次又一次的進擊與蛻變,都是因為要滿足顧客的需求,而不擇手段的去達成。

是的,不擇手段的,甚至是以對自己、對合作夥伴、對競爭者來說都幾近嚴酷的方式去達到給消費者最便宜的價格以及最佳服務、最高滿意的目標。期間你會看到大環境的變化(網路泡沫、金融海嘯)、競爭態勢的變化(實體零售亦友亦敵、技術與、產業生態圈的發展)、自身能力的變化(由技術弱勢逐漸提升到科技領先),但是貝佐斯不改其志,總是遙瞰著沒有盡頭的遠方似的,冷靜自持的領著這龐大的體系一步一步前進,只要是違背了「給消費者最好的」的聖律的,就會收到他只寫了一個「?」的電子郵件,質問並要求這件事被解決,沒有妥協與藉口。

也許這也就是亞馬遜可以歷經20年仍持續發展的主因之一吧,不過我更願意相信在那背後,貝佐斯不只是一個生意人而已,正如書中引用他發給主管們的一份備忘錄中提到的,他覺得有些公司固然在行業中位居翹楚也被廣泛使用,但是卻「不酷」,他認為酷與不酷的公司之間的差異是—

「粗魯不酷
    強凌弱不酷
    緊迫盯人不酷
    年輕很酷
    冒險很酷
    勝利很酷
    有禮很酷
    擊敗無情的大公司很酷
    發明很酷
    探險家很酷
    征服者不酷
    過度關注競爭者不酷
    給別人權能很酷
    只為公司攫取價值不酷
    領導很酷
    信念很酷
    坦率很酷
    迎合大眾口味不酷
    虛偽不酷
    貨真價實很酷
    遠大的思想很酷
    出乎意料很酷
    傳教士很酷
    傭兵不酷」

也許這些想法也是貝佐斯在征戰二十年之後的反思吧,在《什麼都能賣—貝佐斯如何締造亞馬遜傳奇》中,作者盡可能希望為讀者呈現亞馬遜發展故事的脈絡與全貌,而價值評判與論斷則交給身為讀者的你我。

亞馬遜與貝佐斯的故事仍在延續,此刻也許是個蠻適合來看看這個進行中的傳奇的時刻,推薦給對網路產業或創業有興趣的朋友們。
資料來源:bestguy 通信

2014年6月1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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